中教数据库 > 西北大学学报(哲学社会科学版) > 文章详情

论秦始皇出行逢“盗”及秦代“盗”的法律身份

更新时间:2023-05-28

【摘要】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记录秦始皇出行有博浪沙"为盗所惊"的经历,又有"微行""逢盗兰池,见窘"的故事。二者均因"盗"遇险,但情形有所不同。秦史所见"盗"与"群盗"颠覆秦政的暴动,对秦王朝来说,与博浪沙事性质相同,也应当是政治犯罪。然而对照秦律中"盗"的身份,似乎只是指侵害他人财产所有权者,不涉及政治层面。社会下层的政治犯罪是专门罪名后出的情形,也许值得我们重视。关于以"盗"指称反秦政治运动,当与秦王朝执政者的盲目自信及舆论控制的"忌讳之禁"有关。

【关键词】

890 2页 免费

发表评论

登录后发表评论 (已发布 0条)

点亮你的头像 秀出你的观点

0/500
以上留言仅代表用户个人观点,不代表中教立场
相关文献

推荐期刊

Copyright © 2013-2016 ZJHJ Corporation,All Rights Reserved

京ICP备2021022288号-1

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66号